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庄浩女士、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廖生兴先生、王亚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每
位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张国清先生、杨晨晖先生、蔡庆辉先生和韩建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每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4 时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