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报表中
净利润为 195,448,890.45 元,在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9,544,889.05 元后,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75,904,001.40 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267,148,810.43 元,减去本年度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 22,259,369.9 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420,793,441.93 元。
公司拟定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之日的总股本 378,409,288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 2,925,207 股后的 375,484,0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7,548,408.1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 XYZH/2021XAAA20088《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专项报告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出具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 司 独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张国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张国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清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职及补选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年度薪酬的公告》详见《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根据 2021 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向银行等相关金
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自有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或知识产权等提供担保,或者相互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上述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保理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融资金额、对应的金融机构及相应的担保事项将视公司与子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求、与相应的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上述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资金周转利用率。公司能有效控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控、投融资等,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故未要求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 2021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
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为部分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呼和浩特市吉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廊坊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安徽吉宏环保纸品有限公司、济南吉联包装有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江西吉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滦州吉宏包装有限公司、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由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需向供应商采购原纸等原材料,同意公司根据供应商的要求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履行原材料采购合同提供担保,并对担保额度作相应预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与担保事项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预计 2021 年为部分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证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规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