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0,500 万元 - 13,500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30,793.25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56.16% - 65.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27,300 万元 - 28,500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28,830.19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1.15% - 5.3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6 元/股 - 0.59 元/股 盈利:1.34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并结合董事会关于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决策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 126,900 万元,同比小幅增长,整体毛利率与 2022 年度
基本持平,2023 年公司加大营销力度,对外拓展业务活动增加,销售费用增加,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另外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汇兑收益减少,使得报告期内公司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小幅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的部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信托产品出现未按期兑付的情形,使得理财产品的整体投资收益同比下降;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客观现状,董事会作出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决策,对相关理财产品的未来回款情况进行初步预测,并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 20,375.83 万元,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融信托对上述本公司所涉信托产品未公布兑付方案,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客观现状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如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正式披露前,相关信托产品出现较大的影响回款预测的事项,则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对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也会构成较大影响,不排除与本预测结果出现偏差的可能,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则进行及时披露。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信托产品的相关进展情况,敦促公司相关人员加强与各相关方的联系,督促中融信托向公司及子公司兑付信托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公司保留采用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权的权利,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