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基本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2,288.58 万元(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确切的节余募集资金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3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7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51 元,共计募集资
金 28,718.72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4,072.72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4,646.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25 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 200 万台外转子风机、300 万台 ECM 电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截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年产 200 万台外转子风机、300 万台 ECM 电机
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基本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累计投入
金额占承
募集资金项 理财及利息 节余募集资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诺投资金
项目名称 目投资差额 收入扣除手 金⑥= ④+⑤
投资金额 ① 投入金额 ② 额的比例
④= ①-② 续费净额 ⑤ 【注】
③= ②/
①
年产200万台外转
子风机、300 万台
246,460,000.00 237,089,918.75 96.20% 9,370,081.25 13,515,679.13 22,885,760.38
ECM 电机及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注: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未置换金额 348.22 万元,尚未支付的设备、厂房扩建
工程尾款 680.20 万元。
(二)截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3301040160004990530 2,865,332.99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33280188000001963 20,427.39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
合计 22,885,760.38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2、公司目前还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未置换金额 348.22 万元,尚未
支付的设备、厂房扩建工程尾款 680.20 万元。
三、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2,288.58 万元(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确切的节余募集资金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存放此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所有监管账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后续事宜。同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及时、有效地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募投项目“年产 200 万台外转子风机、300 万台 ECM 电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
施完毕并基本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后续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 200 万台外转子风机、300 万台 ECM 电机及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 200 万台外转子风机、300 万
台 ECM 电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 200万台外转子风机、300 万台 ECM 电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