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全国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
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文件获悉,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333004764,发证日期: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
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3年、2024年和2025
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3年度已按15%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和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
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