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4,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9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5,899,72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合计拟转增股本 29,872,000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预计变更为 104,552,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68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9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11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9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4,68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04,552,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
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5 月 26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3,062,812 4.10 1,225,125 4,287,937 4.10
股份
无限售条件 71,617,188 95.90 28,646,875 100,264,063 95.90
股份
股份总数 74,680,000 100 29,872,000 104,552,000 1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04,552,000 股摊薄计算,2020 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8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 52 号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高翔、邓微薇
咨询电话:0991-3792613
传真电话:0991-3792602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