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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2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北京时间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15:00至2019年4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普宇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0,612,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4.382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0,372,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4.061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214%。

  4.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637,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323%。

  5.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普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等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7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91%;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19%;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王海灵先生、边新俊先生、宋岩女士分别向股东大会作《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7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91%;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19%;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7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91%;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19%;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7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91%;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19%;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7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91%;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19%;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7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91%;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19%;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普宇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600,000股,王普宇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10,000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6890%;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19%;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7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91%;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19%;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

    9.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7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91%;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19%;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02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7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91%;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19%;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0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7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91%;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19%;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0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37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91%;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019%;反对2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