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3-00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公告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 年 9 月 1 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
到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昕
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本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以下简称
“公告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根据该公告,华熙昕宇计划自公告日起的 6 个月内(含 6 个月期满当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2,91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74%)。
2022 年 12 月 14 日,华熙昕宇减持计划时间达半,本公司收到华熙昕宇出
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并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2023 年 1 月 6 日,华熙昕宇减持股份达到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公司
收到华熙昕宇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并于 2023 年 1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华熙昕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告知函》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华熙昕宇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华熙昕宇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72,6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3%。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之日,华熙昕宇持有本公司股份 209,880,96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9%,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 5.0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华熙昕宇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华熙昕宇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以及华熙昕宇参与本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元/股) (股)
2022 年 10 月 31 日~
集中竞价 5.81 5.53~6.05 11,471,300 0.27%
2023 年 3 月 2 日
华熙昕宇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大宗交易 5.19 4.93~5.44 61,168,700 1.46%
2023 年 3 月 2 日
合计 72,640,000 1.73%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2,520,966 6.72% 209,880,966 4.99%
华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2,520,966 6.72% 209,880,966 4.99%
昕宇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情形。
2、上述减持与华熙昕宇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华熙昕宇不再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华熙昕宇《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