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2-02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2 年 2 月 28 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接到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
昕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以下
简称“公告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根据该公告,华熙昕宇计划自公告日起的 6 个月内(含 6 个月期满当日)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2,91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7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应于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应于公告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022 年 6 月 12 日,华熙昕宇减持计划期的时间达半,本公司收到华熙昕
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华熙昕宇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2 日期间,华熙昕宇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行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情形。
2、上述行为与华熙昕宇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华熙昕宇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将降至 5%以下,不再是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熙昕宇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华熙昕宇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华熙昕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