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核查期间内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行为的
法律意见书
(2021)泰律意字(永和智控)第 04 号
2021 年 11 月 5 日
中国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199 号
棕榈泉国际中心 16 楼
16/F, Palm Springs International Center, No. 199 Tianfu Avenue (M),
High-tech Zone, Chengdu,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电话 | TEL:86-28-8662 5656 传真 | FAX:86-28-8525 6335
www.taho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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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核查期间内
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行为的法律意见书
致: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泰和泰”)接受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永和智控”)的委托,担任其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36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要求,对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对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仅就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有关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告、审阅报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泰和泰并不具备核查和评价该等数据等专业事项的适当资格,因此,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的结论性意见构成本法律意见书的判断依据之一。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含境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件做出判断。
4、鉴于法律、法规赋予律师调查取证的手段有限,本法律意见书中所涉及的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应以有关主管部门的调查和最终认定结果为准。
5、本法律意见书系在相关各方已经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文件、副本、复印件、确认函或书面证明、口头证言,并保证提供给本所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与原件内容一致的基础上出具。
6、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永和智控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中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7、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永和智控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以上所述,泰和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相关主体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查期间
根据永和智控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期间为公司披露《永和智控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转让
意向协议>的公告》之日(2021 年 4 月 1 日)前 6 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前
一日止(即 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 日止)。
二、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核查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包括:
1、永和智控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2、交易对方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4、前述自然人核查对象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三、核查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永和智控的股票的情况及其性质
(一)法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1、法人在核查期间买卖永和智控的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出具的《股东股份
变更明细清单》《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永和智控提供的
《2021 年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天风证券提交的关于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核查范围内的法人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永和智控股票的情形如下: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
名称 身份 账户 交易日期
(股) (股) 要
2020-12-29 10,700 10,700 买入
2021-01-04 10,700 0 卖出
2021-02-25 8,800 8,800 买入
2021-03-02 23,000 31,800 买入
2021-03-05 31,800 0 卖出
2021-03-23 15,900 15,900 买入
2021-03-26 15,900 0 卖出
2021-04-09 11,400 11,400 买入
2021-04-14 11,400 0 卖出
天风证券 财务顾问 账户 1
2021-05-18 9,100 9,100 买入
2021-05-19 400 8,700 卖出
2021-05-21 8,700 0 卖出
2021-06-03 14,400 14,400 买入
2021-06-08 14,400 0 卖出
2021-06-22 11,900 11,900 买入
2021-06-25 11,900 0 卖出
2021-07-21 34,900 34,900 买入
2021-07-28 34,900 0 卖出
2021-08-27 28,700 28,700 买入
2021-09-01 28,700 0 卖出
2021-02-22 18,500 18,500 买入
2021-02-23 4,200 14,300 卖出
2021-02-24 14,300 28,600 买入
2021-02-24 14,300 14,300 卖出
2021-02-25 14,300 14,300 卖出
2021-02-25 14,300 28,600 买入
2021-03-01 1,400 15,700 买入
2021-03-01 1,400 14,300 卖出
2021-03-02 14,300 14,300 卖出
2021-03-02 14,300 28,600 买入
账户 2 2021-03-03 6,800 14,300 卖出
2021-03-03 6,800 21,100 买入
2021-03-04 7,300 21,600 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