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制霸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霸科技”)出售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即如本次交易完成后,制霸科技将同步取得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 100%股权的浙江安弘水暖器材有限公司、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ForlandInternational Trading Co.,Ltd.)、YORHE RUS 有限责任公司(永和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相关主体(包括公司,标的公司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制霸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及上述主体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具体如下: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特此说明。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