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
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独立财务顾问”)受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智控”、“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永和智控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关于强化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聘请天风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二)上市公司聘请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三)上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四)上市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永和智控在本次项目中依法聘请了天风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聘请北京中
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上述聘请行为具有合理性,相关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马怀先 张金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