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制霸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霸科技”)出售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即如本次交易完成后,制霸科技将同步取得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股权的浙江安弘水暖器材有限公司、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ForlandInternational Trading Co.,Ltd.)、YORHE RUS 有限责任公司(永和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股票敏感重大信息公告股票敏感重大信息公告日
项目 日前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 前第21个交易日收盘价 涨跌幅
(2021年3月31日) (2021年3月4日)
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10.80 12.60 -14.29%
深证成指收盘价(399001.SZ) 13,778.67 14,416.06 -4.42%
WIND工业机械(882427.WI) 3,971.07 4,077.10 -2.60%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9.86%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的涨跌幅 -11.69%
上市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波动幅度为-14.29%,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度为-9.86%,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涨跌幅影响后,涨跌幅度为-11.69%,均不超过 20%。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相关信息首次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所述标准。
特此说明。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