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3 股票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5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 3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 6,166,668 份股票期权,占已授
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1/3。本次注销完成后,股票期权数量由 18,500,000 份调整为12,333,332 份。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266,680 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 39.36%,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 0.22%,回购价格为 8.53 元/股,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33 名;本次注销完成后,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33 名调整为 30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300,000 股
调整为 5,033,32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467,222,600 股变更为 1,463,955,920 股。
3、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0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权日/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500,000 份股票期权;向 33 名激
励对象授予 8,300,000 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
市。公司总股本由 1,458,922,600 股增加至 1,467,222,600 股。
5、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7、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 6,166,668 份股票期权注销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266,68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上述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8,500,000 份调整为 12,333,332 份,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300,000 股调整为 5,033,320 股。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
(一)注销股票期权
根据《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而导致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 3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 6,166,668 份股票期权,占已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1/3。本次注销完成后,股票期权数量由 18,500,000份调整为 12,333,332 份。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要求而导致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另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王华丽、黄粮美、贺龙彬已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第二和第三个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266,680 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 39.36%,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 0.22%。本次注销完成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33 名调整为 30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300,000 股调整为 5,033,320 股。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前述现金分红事项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影响如下: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针对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该部分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因此,公司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派发的 2020 年度现金分红由公司代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将不进行实际发放,该分红事项不需要调整回购价格。
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8.53 元/股。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1】6-75 号验资报告审验。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 1,467,222,600 股变更为
1,463,955,92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4,913,840 73.94 -3,266,680 1,081,647,160 73.89
高管锁定股 1,142,219 0.08 - 1,142,219 0.08
首发后锁定股 1,075,471,621 73.30 - 1,075,471,621 73.46
股权激励限售股 8,300,000 0.57 -3,266,680 5,033,320 0.3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82,308,760 26.06 - 382,308,760 26.11
三、股份总数 1,467,222,600 100.00 -3,266,680 1,463,955,920 100.00
五、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