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0-047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燕医药”、“公司”或“发行人”)配股发
行方案已经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10 月 9 日召
开的 2019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明确了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调整了本次配股发行的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2020 年 7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0 年第 110 次发审委会议审
核通过了公司配股申请。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鹭燕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5 号)。
2、本次配股拟以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9 月 8 日(R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326,830,44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1.95 股的比例向全体
股东配售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配售股份数量为 63,731,935 股。
3、本次配股价格为 5.49 元/股。配股代码“082788”,配股简称“鹭燕 A1 配”。本次配
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9 月 8 日(R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麦迪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王珺、吴金和已出具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R+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
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
股东。
7、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 2020 年 9 月 9 日(R+1 日)
至 2020 年 9 月 16 日(R+6 日),鹭燕医药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
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 2020 年 9 月 4 日(R-2 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
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鹭燕医药/公司/本公司 指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发行人根据《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按照 10:1.95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符合规定的投资者以人民
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R 日 指 2020 年 9 月 8 日
全体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股东
控股股东 指 厦门麦迪肯科技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王珺、吴金和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鹭燕医药股东
元 指 人民币元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9 月 8 日(R 日)深交所收市后公
司总股本326,830,44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1.9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可配售股份数量为 63,731,935 股。
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
务指南(2020 年 1 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
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
4、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麦迪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三态科技有限公司、王珺、吴金和已出具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5、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 5.49 元/股。配股代码为“082788”,配股简称为“鹭燕 A1 配”。
7、发行对象:截至 2020 年 9 月 8 日(R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鹭
燕医药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2020 年 9 月 4 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 正常交易
(R-2 日) 网上路演公告
2020 年 9 月 7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1 日)
2020 年 9 月 8 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R 日)
2020 年 9 月 9 日至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20 年 9 月 15 日 配股提示性公告(5 次) 全天停牌
(R+1 日-R+5 日)
2020 年 9 月 16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R+6 日)
2020 年 9 月 17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正常交易
(R+7 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
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1)以上日期为深圳证券市场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
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20 年 9 月 9 日(R+1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R+5 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
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通过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参与的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2788”,配股简称“鹭燕 A1 配”,配股价格 5.49 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 0.195。
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
务指南(2020 年 1 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
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鹭燕 A1 配”可配证券余额。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R+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鹭燕医药股票将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R+7 日)进行除权交易;如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
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 70%,本次发行失败,则鹭燕医药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R+7 日)
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0 年 9 月 17 日(R+7 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 2020 年 9 月 16 日(R+6
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20 年 9 月 16 日(R+6 日),登记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
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返还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