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0-039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9 月 16 日,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相关议案。2019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19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股份数量的议案》,明确了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股份数量。
2020 年 7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的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等有关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进行调整,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的议案》,对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前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2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 1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 2019 年 9 月 30日的股份总数 326,830,440股为
基数测算,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65,366,088 股。自配股股权登记日至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后
本次配股拟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1.95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若以公司截至 2020年 6 月 30 日的股份总数326,830,440
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63,731,935 股。自配股股权登记日至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