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19-087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决议
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相关议案已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19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配股方案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将本次配股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由“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证监会关于本次配股的核准文件但未能实施完毕,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配股实施完成日。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对公司配股方案进行调整”调整为“本次配股的决议自公司 2019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
上述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