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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86 深市 银宝山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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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0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4-082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2、变更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政旦志远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所合伙人 21 人,注册会计师 69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5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243.93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 259.3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1,982.6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72 万元。

    截止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3 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 家;主要
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商务服务业等;审计收费:2,429.60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本公告日,政旦志远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 1 亿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3 年年末数:217.58 万元。政
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强,2017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6 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所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亭亭,2017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5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红宁,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政旦志远所为公司提供的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 140 万元(含税)(其
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预计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 20 万元),2024 年
审计费用预计较上年降低 12.5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自公司 2015 年上市以来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年限 9 年,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所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对大华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
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工作后解聘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鉴于大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政旦志远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大华所和政旦志远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
式选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向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发送
了邀标文件,至截标日期,公司收到受邀的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投标文件。公司
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报价、服务方案等
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经评审,中标候选人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充分、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本次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6、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