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宝山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95,73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32%)的股东深圳市宝山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山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61%)。
公司于近日收到宝山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宝山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宝山鑫持有公司股份 95,735,6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19.3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经营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宝山鑫拟减持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61%。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数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宝山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均作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结束后两年内,本公司无减持意向,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扣除首次公开发行时已转让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宝山鑫严格遵守了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宝山鑫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宝山鑫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宝山鑫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