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拉德”)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8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大宗
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92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8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近日,公司收到布拉德出具的《关于持有银宝山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
减持比例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截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布拉德本次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累计减持股份 8,92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布拉德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淮安布拉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临河路一号孵化中心 3 楼 119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
股票简称 银宝山新 股票代码 002786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A 股 892.40 1.80
合 计 892.40 1.8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不适用
源(可多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7,241.94 14.61 6,349.54 12.8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41.94 14.61 6,349.54 12.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上述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数值不符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布拉德计划自减持预
披露的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8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司股份不超过 8,92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1.80%。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数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
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
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首次公开发 2024/8/15-
布拉德 大宗交易 行股票上市 2024/8/29 5.89 892.40 1.80
前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7,241.94 14.61 6,349.54 12.81
布拉德 其中: 7,241.94 14.61 6,349.54 12.81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布拉德出具的《关于持有银宝山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比例变动超过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