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0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证券代码:002781)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0 年 11 月 19 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日,公司收到多位投资者反映,市场上存在有人利用社交媒体等方式向股民推荐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也已关注到网络上相关信息。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自查,各方均未策划、参与该事件,亦未授意他人策划、参与该事件,与该事件无任何关联关系。在此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慎重投资,若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保存证据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4、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与控股股东于 2020 年 11 月 22 日签署了《关于新余市城市停车场建
设项目业务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