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快乐·梦想
证券代码:002780 证券简称:三夫户外 公告编号:2023-031
北 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 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规范经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自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3 月 4 日,深交所出具关注函
2020年3月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16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对收购北京得清纳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5%的股权事项及拟生产销售口罩及医用防护类产品作出说明。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并及时按照要求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说明回复,并于2020年3月10日披露了相关回复,详见《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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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 年 6 月 18 日,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因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数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且《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65号)(以下简称“监管函”),要求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收到监管函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公司及相关人员及时加强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加强对会计准则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地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杜绝以上事项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