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浙江省永
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 155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叶丽莎女士、郇怀明先生、李红颖女士 3 名监事参加;由半数以上监事推荐的监事叶丽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一致同意选举叶丽莎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简历
叶丽莎女士:女,大专学历,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04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外贸部业务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叶丽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