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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中晟高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4-011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4 月 14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 8 名,实际
参与会议董事 8 名,3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蔡桂如先生、张雅先生、吴燕女士,第九届独立董事侯浩杰先生、易永健先生、贺喜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并将于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董事会予以听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已发表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7、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 2024 年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提议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综合分析后所确定,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10、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侯浩杰先生、易永健先生、贺喜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1、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程国鹏、徐栋、单秀华、顾永华、高倩茜、侯浩杰、易永健、贺喜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8 票。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与该议案利益相关,因此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时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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