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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晟高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0

中晟高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换届

      暨三位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
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2023 年 4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请马文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以及《关于聘请朱晓英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同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程国鹏先生

    2、副董事长:单秀华先生

    3、董事会成员:程国鹏先生、徐栋先生、单秀华先生、许春栋先生、张鸿嫔女士、李秋兰女士、侯浩杰先生(独立董事)、易永健先生(独立董事)、贺喜明先生(独立董事)。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程国鹏先生

    委员:单秀华先生、许春栋先生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易永健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贺喜明先生(独立董事)、徐栋先生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侯浩杰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贺喜明先生(独立董事)、程国鹏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贺喜明先生(独立董事,法律专业人士)

    委员:易永健先生(独立董事)、徐栋先生

    二、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杨惠芳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马建新先生

    3、监事会成员:沈维新先生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单秀华先生

    2、副总经理:高琦先生、穆玉军先生、张鸿嫔女士

    3、财务总监:陈桂云先生

    4、董事会秘书:李秋兰女士

    5、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

    (1)证券事务代表:马文蕾女士

    (2)审计部负责人:朱晓英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四、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蔡桂如先生、张雅先生、吴燕女士届满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桂如先生、张雅先生、吴燕女士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蔡桂如先生、张雅先生、吴燕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蔡桂如先生、张雅先生、吴燕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对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以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程国鹏先生(董事长),男,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民盟盟员。历任金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部部长;苏州吴越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苏州吴中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苏州市吴中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程国鹏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国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披露日,程国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程国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徐栋先生(董事),男,198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行政事业部职员;苏州市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行政事业部副部长;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行政事业部副部长;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部长。2018 年 9 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2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徐栋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市吴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披露日,徐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徐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单秀华先生(副董事长),男,197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吴中区旅游职业学校教师,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旅游局)科员、办公室副主任、项目办主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文体旅游局市场科科长,苏州吴中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总经理,苏州市吴
中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 年 3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苏州市吴中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副
董事长。

    单秀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单秀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披露日,单秀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单秀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许春栋先生(董事),男,199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历。历任上海金浦欣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8年1月起任江苏科特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2月起任江苏隆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9年8月起任共青城洞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0年4月任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许春栋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许汉祥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春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披露日,许春栋先生持有公司1.41%的股份。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许春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张鸿嫔女士(董事),女,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学历。历任中国华星集团公司职员,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商务副总。现任苏州
中晟环境修复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公
司副总经理。

    张鸿嫔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张鸿嫔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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