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编号:2022-033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8 日以
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参
与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董事程国鹏、徐栋、许春栋、张鸿嫔、李秋兰、张雅、蔡桂如、吴燕以通讯方式参加,3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 2021 年 度 总 经 理 工 作 报 告 》 全 文 请 参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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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张雅先生、吴燕女士、蔡桂如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1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请 参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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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24,753,3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18,712,995.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本公司监事会已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公司监事会已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1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全 文 请 参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内 部 控 制 规 则 落 实 自 查 表 》 请 参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银行授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等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
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时召开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全文请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