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江苏高科
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正案》尚需经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 英文名称:Jiangsu Gaoke Petrochemical 英 文 名 称 : Jiangsu Zhongsheng Gaoke
Co.,Ltd. Environmental Co.,Ltd
第六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注册资本为
为 6,680.95 万元人民币,公司首次公开发 6,680.95 万元人民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
2 行完成后的注册资本为 8,910.95 万元人民 的注册资本为 8,910.95 万元人民币。2020 年年度
币。 权益分派完成后的注册资本为 12475.33 万元人
民币。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
为:生物柴油的生产;石油制品、化工产 物柴油的生产;石油制品、化工产品、日用化学
品、日用化学品(以上范围不含需领取许 品(以上范围不含需领取许可证或审批的项目)
可证或审批的项目)的生产、销售;自营 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 出口业务;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货物
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货物专用运 专用运输(罐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输(罐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业务)。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检验检测服务;测绘
3 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室内环境检测;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
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
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
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
市政设施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企业管理;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应急治
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环保咨
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
生产性废旧金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
仪表销售。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8910.95 万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2475.33 万股,均
4 股,均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签署页)
法定代表人: 许春栋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