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公告编号:2018-070号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陈国荣先生、许志坚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内容一致。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陈国荣先生、许志坚先生计划自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5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2018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董事陈国荣先生、许志坚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21日)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陈国荣 竞价交易 2018/12/18 22.416 499,802 0.56
许志坚 竞价交易 2018-12-18 22.382 360,700 0.40
许志坚 竞价交易 2018-12-20 22.622 139,300 0.16
小计 500,000 0.56
合计 999,802 1.12
注:(1)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970,400 4.4556 3,470,598 3.8948
其中:无限售条件
陈国荣 992,600 1.1139 492,798 0.553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77,800 3.3417 2,977,800 3.3417
合计持有股份 2,808,600 3.1519 2,308,600 2.5907
其中:无限售条件
许志坚 702,150 0.7880 202,150 0.2269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06,450 2.3639 2,106,450 2.3639
注:(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陈国荣先生、许志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自高科石化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高科石化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高科石化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高科石化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高科石化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并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高科石化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高科石化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高科石化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本公告日,陈国荣先生、许志坚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陈国荣先生、许志坚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日,陈国荣先生、许志坚先生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实施结果对本公司的影响:陈国荣先生、许志坚先生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陈国荣先生、许志坚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