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7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董事许春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董事许春栋先生计划自2022年1月25日起4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近日,公司收到许春栋先生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5月25日,许春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62,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2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许春栋先生。公司股东许汉祥先生与许春栋先生为父子关系。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许春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东许汉祥先
生持有公司10,304,560股股票,共计持有公司8.26%股份。
2、许春栋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首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许春栋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首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
2、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主体拟用于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30元/股。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的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1月25日起未来4个月内增持完毕(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2022年5月25日,公司董事许春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62,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29%,增持金额合计3074.3232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许春栋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1、增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增持时间段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万
(股) (%) (元/股) 元)
2022年1月25日 1,250,000 1.0020 17.8720 2234.000
许春栋 董事 至2月28日
2022年3月9日 170,000 0.1362 17.52035 297.846
许春栋 董事 2022年3月10至 280,180 0.2246 16.7411 469.0528
3月26日
许春栋 董事 2022年4月27日 42,000 0.0337 11.5214 48.3899
许春栋 董事 2022年4月28日 10,000 0.0080 11.8000 11.8000
许春栋 董事 2022年5月5日 10,500 0.0084 12.6043 13.2345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持有股份
姓名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许春栋 0 0% 1,762,680 1.4129%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敏感期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
定,并在增持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许春栋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