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ST 柏龙 公告编号:2021-018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股东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财富”)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5,3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其他拟减持基金持有公司股份为集中竞价交易所得,减持数量及比例不受相关减持规定限制。若此期间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集中竞价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收到浙商财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的来源:除浙商投资合旭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26,900,000 股股票为 2020 年 6 月 2 日通过与陈娜娜、陈伟雄协议转让所得,其
余基金股票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购入。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股份减持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万) 占总股本比(%)
浙商财富股
票精选 1号 集中竞价 2021/2/18 3.11 34.17 0.0635
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浙商投资合
旭 2 号私募 集中竞价 2021/2/10 2.93 14.22 0.0264
证券投资基
金
浙商投资长
盈一号私募 集中竞价 2021/2/10 2.93 6 0.0112
证券投资基
金
浙商投资长
盈二号私募 集中竞价 2021/2/18- 3.18 331.22 0.6157
证券投资基 2021/3/29
金
浙商投资合 大宗交易 2021/2/22 3.49 100 0.1859
旭 1 号私募 集中竞价 2021/4/2 4.11 69 0.1283
证券投资基
金 集中竞价 2021/4/22 2.90 369 0.6859
浙商财富和
诚私募投资 集中竞价 2021/2/18 3.12 3.08 0.0057
基金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减持前总股本 占减持后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 341,700 0.0635 0 0
浙商财 股份
富股票 其中:无
精选 1号 限售条件 341,700 0.0635 0 0
私募证 股份
券投资
基金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合计持有 142,200 0.0264 0 0
浙商投 股份
资合旭 2 其中:无
号私募 限售条件 142,200 0.0264 0 0
证券投 股份
资基金 有限售条
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 60,000 0.0112 0 0
浙商投 股份
资长盈 其中:无
一号私 限售条件 60,000 0.0112 0 0
募证券 股份
投资基
金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合计持有 3,521,650 0.6546 209,450 0.0389
浙商投 股份
资长盈 其中:无
二号私 限售条件 3,521,650 0.6546 209,450 0.0389
募证券 股份
投资基
金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合计持有 27,160,000 5.0483 21,780,000 4.0483
浙商投 股份
资合旭 1 其中:无
号私募 限售条件 27,160,000 5.0483 21,780,000 4.0483
证券投 股份
资基金 有限售条
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 30,800 0.0057 0 0
股份
浙商财 其中:无
富和诚 限售条件 30,800 0.0057 0 0
私募投 股份
资基金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二、其它说明
1、浙商财富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2、浙商财富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4、截至本函出具日,浙商财富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