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柏堡龙 公告编号:2020-013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新坛村新美路南侧大德北路西柏堡龙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伟雄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68,230,68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9.858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64,840,9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9.227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389,7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6301%。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逐项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105,0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2%;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264,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6.2947%;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70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105,0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2%;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份的 3.70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104,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1%;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弃权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264,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918%;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053%;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105,0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2%;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264,1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947%;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0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105,0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2%;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264,1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947%;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70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105,0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2%;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264,1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947%;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0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105,0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2%;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264,1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947%;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0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关于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105,0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2%;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264,1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947%;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0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9、《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 2019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64,1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947%;
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705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 3,264,1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947%;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70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陈伟雄、陈娜娜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10、《关于追加确认 2019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264,1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947%;
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705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264,1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947%;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0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陈伟雄、陈娜娜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通过。
11、《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105,0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2%;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68,105,0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2%;反对 12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简增律师、颜冰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