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8-003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收到
股东田守能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田守能先生持有公司首发前已发行的股份 37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1.5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创业投资及改善生活。
2.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减持期间:2018年1月26日离任满半年起按解锁比例减持。
4.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前已发行股份总数,且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区间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股东田守能先生曾经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除在文科园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在文科园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详见巨潮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遵守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该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该具体实施方案涉及股东大会表决的,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投赞成票。
3.关于减持股份的承诺
在其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其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其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其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上述承诺不因田守能先生在发行人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截止本公告日,田守能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一)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监会关于离任高管减持股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