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4-550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杭州先锋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章程条款 原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一百〇四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
条 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 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撤换。 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
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
出席。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
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
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第一百一十 公司独立董事除符合本章程规定的董 公司独立董事除符合本章程规定的董
条 事任职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事任职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 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 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
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 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并符合法
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二)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等相关规定;
1.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二)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1.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
亲属; 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亲属;
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 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 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 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及主要负责人;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 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
形的人员;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8.已在五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位任职;
事; 7.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
9.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不适宜担任独 举情形的人员;
立董事的人员; 8.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10.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事;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员; 9.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不适宜担任独
11.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 立董事的人员;
性的情形。 10.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员;
11.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
性的情形。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
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一百一十 独立董事应当充分行使下列特别职 独立董事应当充分行使下列特别职
一条 权: 权:
(一)根据本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需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
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 会;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报告;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
事务所; 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会; 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到第三项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构; 同意。
(六)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
集投票权; 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
(七)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 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由。
(八)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当采
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取无偿的方式进行,不得采取有偿或
项。 者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并向被征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当采
取无偿的方式进行,不得采取有偿或
者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并向被征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第一百一十 独立董事应当对下列上市公司重大事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二条 项发表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