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3-504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31,964,469.1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2 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3,196,446.9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83,637,735.12 元,减去 2022 年派发的 2021 年度分红 4,050,000.00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08,355,757.35 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加。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及战略发展规划,考虑到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为保证未来业务稳定及增长的可持续性,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公司计划 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日常经营、业务规模扩大的资金需要,促进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未来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上述方案由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考虑,为满足日常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