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2-463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21,786,353.5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1 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2,178,635.3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 268,230,016.94 元,减去 2021 年派发的 2020 年度分红 4,200,000.00 元,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末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83,637,735.12
元。
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
15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 元(含税),共
分配现金红利 4,050,000.00 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就本次预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在保证公司可
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将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