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9-274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9 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原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监事会主席辛德春先生、财务负责人吴伟良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67%。其中,公司原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监事会主席辛德春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7%;公司财务负责人吴伟良先生拟减持不超过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00%。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3 月 9 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
告》,公司财务负责人吴伟良先生的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 2019年 5 月 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7 月 2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7 月 2 日刊
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截至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原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监事会主席辛德春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截至公告日,公司财务负责人吴伟良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19-04-25 18.150 3,000 0.0020%
集中竞价 2019-04-26 17.424 5,000 0.0033%
集中竞价 2019-05-06 17.798 12,000 0.0080%
吴伟良
集中竞价 2019-05-07 18.511 15,000 0.0100%
集中竞价 2019-05-09 18.990 5,000 0.0033%
集中竞价 2019-05-20 18.180 3,000 0.0020%
合计 —— 43,000 0.0286%
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数 300,000 0.2000% 300,000 0.2000%
辛德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000 0.0500% 0 0%
高管锁定股 225,000 0.1500% 300,000 0.2000%
合计持有股份数 215,000 0.1433% 172,000 0.1147%
吴伟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250 0.0308% 3,250 0.0022%
高管锁定股 168,750 0.1125% 168,750 0.1125%
注:2019 年 4 月 4 日,辛德春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
务,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辛德春先生所持有股份已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在离任董事、高管后半年内被全部锁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辛德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2、吴伟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