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9-256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原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监事会主席辛德春先生、财务负责人吴伟良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7%。其中,公司原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监事会主席辛德春先生拟减持不超过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7%;公司财务负责人吴伟良先生拟减持不超过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00%。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财务负责人吴伟良先生的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上述相关人员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截至2019年7月1日,公司原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监事会主席辛德春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截至2019年7月1日,公司财务负责人吴伟良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19-04-25 18.150 3,000 0.0020%
集中竞价 2019-04-26 17.424 5,000 0.0033%
集中竞价 2019-05-06 17.798 12,000 0.0080%
吴伟良
集中竞价 2019-05-07 18.511 15,000 0.0100%
集中竞价 2019-05-09 18.990 5,000 0.0033%
集中竞价 2019-05-20 18.180 3,000 0.0020%
合计 —— 43,000 0.0286%
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数 300,000 0.2000% 300,000 0.2000%
辛德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000 0.0500% 0 0%
高管锁定股 225,000 0.1500% 300,000 0.2000%
合计持有股份数 215,000 0.1433% 172,000 0.1147%
吴伟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250 0.0308% 3,250 0.0022%
高管锁定股 168,750 0.1125% 168,750 0.1125%
注:2019年4月4日,辛德春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辛德春先生所持有股份已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在离任董事、高管后半年内被全部锁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辛德春先生、吴伟良先生将根据市场行情、公司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2、辛德春先生、吴伟良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辛德春先生、吴伟良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辛德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吴伟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