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8-185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石爱国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石爱国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所持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石爱国 副总经理 120,000 0.08%
合计 — 120,000 0.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不超过(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备注
比例
石爱国 30,000 0.02% 减持比例未超过本人所持有
合计 30,000 0.02% 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石爱国作为公司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本人同时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股票外,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止2018年6月11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石爱国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石爱国先生承诺,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公司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未出现《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4、石爱国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副总经理石爱国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