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67 股票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18-155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披露于2018年4月1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信息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8)02032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5,902,281.43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5,902,281.43元,提取10%法
定盈余公积4,590,228.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4,387,357.91元,减去
2016年分红 12,000,000.00元,2017年末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03,699,411.20元。
拟以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8,40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本次预案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就本次预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在保证公司可
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
预案,并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将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17年度报告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