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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8

蓝黛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6

              蓝 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18.00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583,225,290 股的 0.0309%,涉及激励对象
3 人。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83,225,290 股减少至 583,045,290 股。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以定向发行的方式授予限制性股票 805.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45.00 万股,
授予人数为 76 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6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46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09 日,公司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109)。

    3、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
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16)。

    4、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 745.00 万股,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3.46 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出具相关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票数量为 745.00 万股,授予前述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01 月 12 日。

    8、2022 年 0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 60.00 万股,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06 月 24 日,授予价格为 3.46 元/股。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2 年 07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为 5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00 万股,授予前述股份的上市日期
为 2022 年 07 月 15 日。

    10、2022 年 0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 3 名激励对象现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8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2 年 09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满足激励对象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08 月 27 日、2022 年 09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80,000 股进行回
购注销的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8 月 3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2、回购数量、回购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00 万股,涉及人数为 3 人,占本激励
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805.00 万股的 2.2360%,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83,225,290 股的 0.0309%。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其中 2 名主动离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00 万股以授予价格 3.46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44.980 万元;另 1 名被动离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 3.46 元/股,加上存款利率 1.75%的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款为人民币 17.527 万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款总计为
人民币 62.507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09 月 22 日向 3 名已离职人员支付了前述全部
回购价款。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81 人调整为
78 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05.00 万股调整为 787.00 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实施。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验资情况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09 月 27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重康会验报字(2022) 第 10 号),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09 月 22 日止减少
注册资本及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为:截至 2022 年 09 月 22 日止,变更
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3,045,290.00 元,股本人民币 583,045,290.00 元。

    5、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83,225,290 股减少至 583,045,290 股。
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项目                                    减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37,291,590  23.54%    -180,000    137,111,590  23.52%

高管锁定股              129,241,590  22.16%                129,241,590  22.17%

股权激励限售股            8,050,000    1.38%    -180,000      7,870,0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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