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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黛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6

蓝黛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4
            蓝 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47.00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656,263,090 股的 0.0716%,涉及激
励对象 9 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56,263,090 股减少至 655,793,090 股。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手续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以定向发行的方式授予限制
性股票 805.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45.00 万股,授予人数为 76 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6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4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09 日,公司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1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109)。

    3、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16)。

    4、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 745.00 万股,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3.4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实施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为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出具相关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7、2022 年 01 月 0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为 76 人,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745.00 万股,授予前述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01 月 12 日。
    8、2022 年 0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 60.00 万股,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06 月 24 日,授予价格
为 3.46 元/股。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2 年 07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为 5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00 万股,授予前述股份的
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07 月 15 日。

    10、2022 年 0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2 年09 月 16日召开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 3 名激励对象现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8.0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1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本激
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05.00 万股调整为 787.00 万股,授予对象由 81
名调整为 78 名。

    11、2023 年 0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所属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的 6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281.50 万股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前述28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因公司及公司动力传动事业部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归属于蓝黛科技(母公司)和动力传动事业部的 1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82.0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同意对前述 8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3 年 05 月 09 日
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本次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05 月 11 日。2023 年 05 月 18 日,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06 月 05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8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前述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为 423.50 万股。

    12、2023 年 09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于2023 年 10 月18 日召开的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郭英博先生拟担任公司监事,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 10.0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
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08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423.50 万股调整为 413.50 万股,授予对象由 78 名调整为 77 名。


    13、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以及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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