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3.05%股权、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4.73%股权、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4.78%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现将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承诺公告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司2025年12月16日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将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本公司为本次交
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
关 于 所 提 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
供 信 息 真 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1 上 市 公 实 、 准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
司 确 、 完 整 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
之承诺函 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
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
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4、本公司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最近三年内,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
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
事处罚的情形。
关 于 守 法 2、最近三年内,本公司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2 及 诚 信 情 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
况的说明 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
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最近十二个
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
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3、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本公司已在《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
项自查报告》中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的房地产开
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
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
关 于 房 地 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进行了信息披
3 产 业 务 的 露,并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函 在报告期内并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
存在闲置土地、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土地
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情形;房地产
项目开发过程中不存在因闲置土地而被相关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签发《闲置土地认定书》《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
及《收回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等情形。在报告期
内并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捂盘
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反房产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情形。
4 上 市 公 关 于 所 提 1、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各证券服务机构
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司 全 体 供 信 息 真 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本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
董 事 、 实 、 准 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
监 事 、 确 、 完 整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 级 管 之承诺函 2、本人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及独立财
理人员 务顾问(主承销商)等专业服务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
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
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
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
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
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人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如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本
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授权上市公司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
于上市公司或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 关 于 守 法 1、最近三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及 诚 信 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其
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况的说明 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
罚的情形,除刘建伟因配偶存在短线交易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出具的监管函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
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外,不存在被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