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45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组建投资基金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奋力推进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及衢州市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并以投资带动主业,推进公司在“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公司拟与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资本”)、浙旅盛景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旅盛景”)、浙江天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财“)与衢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控股“)、开化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化县国资公司“)共同设立“浙江省文旅融合发展共富母基金”(暂定名,简称“文旅共富母基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参与组建投资基金属于管理层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出资人情况
公司拟与财通资本、浙旅盛景、浙江天财、衢州控股以及开化县国资公司共同设立“文旅共富母基金”,基金规模300,000万元人民币。财通资本拟认缴6亿元,公司或其指定方拟认缴6亿元,浙旅盛景或其指定方拟认缴3亿元,浙江天财或其指定方拟认缴4亿元,衢州控股拟认缴6亿元,开化县国资公司或其指定方拟认缴5亿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会参与文旅共富母基金份额认购、也不会在文旅共富母基金中任职。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资本:170,000 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财务咨询。
4、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财政厅。
(二)浙旅盛景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浙旅盛景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浙江天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浙江天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浙江天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宣宣。
(四)衢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对外投资;资产经营管理;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及互联网信息)。
4、衢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开化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注册资本:187,967 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4、开化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开化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以上各
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各合作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未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
四、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围绕“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发展机遇,各方高效协同,探索设立浙江省文旅融合发展共富母基金(暂定,简称“文旅共富母基金”),总规模 30 亿元,分期落实。各方重点在培育衢州主导产业、文旅融合产业等方面加强联动,合力吸引和推动更多资本投资衢州、投资文旅融合产业,共同开启浙江省共同富裕新征程。
各方以自主自愿、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理念,依托各方的主责主业,利用各自资源和优势,加强业务协同,共同推进在各区域的主责主业,助力衢州市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域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二)各方责任
1、财通资本意向认缴 6 亿元、公司或其指定方意向认缴 6 亿元、浙旅盛景或其指定方意
向认缴 3 亿元,浙江天财或其指定方意向认缴 4 亿元、衢州控股意向认缴 6 亿元、开化县国
资公司意向认缴 5 亿元。
2、上述各方将共同助力浙江省共同富裕先行和文旅融合产业发展,推动衢州市“双招双引”,提供募、投、建、管、运、退的文旅共富母基金全周期服务,重点为衢州区域企业、文旅融合产业提供投资源对接、工程建设、产业咨询等服务,助力衢州市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三)其他
1、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所涉及具体业务均需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2、本协议壹式陆份,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重大战略导向。相关上下游产业链业态丰富,行业潜力大,市场前景广阔,并以投资带动主业,推进公司在“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
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基金在运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并购整合等多种原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基金日常运作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
另外,本次拟投资的基金尚未设立,正式协议尚未签署,不排除出现相关条款变更、事项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浙江省文旅融合发展共富母基金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