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64 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大华事务所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225,357.80 万元;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谦,2004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2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桃树,2009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共计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8 年 12 月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1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50 家
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大华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2 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2 年度,大华事务所对公司审计费用预计约 130 万元。上述审计费用较 2021 年度无重大变化。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
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同时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审议、聘请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否
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生效条件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