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7 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8-058号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0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3.00元(含税)
2、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8日
3、除权除息日:2018年5月29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获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二〇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已于2018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具体方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
本111,0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
计33,310,800.00元。2017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仍为111,036,000股。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二〇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二〇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不存在证券回购专户。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036,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8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0 东莞市南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 01*****227 詹任宁
3 01*****855 林旺荣
4 01*****381 林旺南
5 01*****770 詹谏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18年5
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
2、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进港中路8号
3、咨询联系人:杨建林、叶裕平
4、咨询电话:0769-88803333
5、传真电话:0769-88803333-83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二〇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