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81 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261.6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3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 1,25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8,750.00 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汇入公司账户内。另减除预
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478.7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8,271.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
告》(天健验〔2020〕203 号)。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前拟投入 募集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额 募集资金额
1 炼钢一厂高性能不锈钢连铸技改项目 10,808.10 10,208.10 10,208.10
2 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51,077.00 21,496.42 21,496.42
3 120 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 38,047.00 25,435.47 23,706.77
4 补充流动资金 12,860.01 12,860.01 12,860.01
合计 112,792.11 70,000.00 68,271.30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金
额为 5,261.69 万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炼钢一厂高性能不锈钢连铸技改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15450000000589347 271.26
目 州分行
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1508280129000104772 0.00
司宜丰支行
120 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1205220029200053410 4,956.76
利用项目 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补充流动资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1205220029200053534 33.67
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合 计 5,261.69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后拟投入 累计投入募 利息收入 项目尾款 节余募集
募集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炼钢一厂高性能不锈 10,208.10 9,958.73 21.89 1.28 271.26
钢连铸技改项目
2 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 21,496.42 21,496.42 0.00 4.40 0.00
酸锂项目
120万吨/年锂矿石高
3 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 23,706.77 18,826.91 76.90 756.25 4,956.76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2,860.01 12,833.43 7.09 - 33.67
合计 68,271.30 63,115.49 105.88 761.93 5,261.69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出发,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
3、目前尚有部分项目尾款、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由于支付周期的原因而未支付,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炼钢一厂高性能不锈钢连铸技改项目、年产 1 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及 120 万吨/年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5,261.6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261.6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因部分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高于该募投项目净额 10%,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因此,我们同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