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19-061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议案
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申请文件。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发生变化,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由于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其中包括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发生变化,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资本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发生变化,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