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9-006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满的公告
股东曲维孟、侯光斓、王宝成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中披露减持时间区间是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截至2019年1月9日,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公司在2018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并且其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交易尚未完成新增股份上市。经与股东本人确认,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曲维孟先生、监事侯光斓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宝成先生三位股东基于自己所做的承诺,并未减持所持有的股票。如未来有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提到的公告可在公司指定的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看。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