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理
财产品额度在不超过 2 亿元前提下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决议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根据闲置资金的使用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闲置自有资金不得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规定属于风险投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为提高效率,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所规定的相关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
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
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
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通过实施理财产品投资,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所规定的相关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要求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所规定的相关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所规定的相关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实施理财产品投资,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本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永东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规定属于风险投资的产品。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要求下,滚动使用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