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0-098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梦龙、彭康鑫、陈安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刘梦龙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545,50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彭康鑫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7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485%);公司董事陈安德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梦龙先生、彭康鑫先生、陈安德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存续期间上述股东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变动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05日